创业板股票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根据有关规定、业务规则认定为异常波动的,其上市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在特殊情况下,深交所可以安排公司在非交易日公告。 上市公司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2)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3)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4)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你好,创业板是为了适应创业与创新的需要而设立的新市常与主板市场只接纳成熟的、已形成足够规模的企业上市不同,创业板以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上市,具有上市门槛较低,信息披露监管严格等特点
你好,在股票交易规则方面,创业板除新股上市风险提示标准与主板不同外,其余均与主板相同。因此创业板也是实行T+1制度,最大涨跌幅为上一交易日的10%。 一、创业板市场基本要素 1、交易市场 交易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使用深圳A股证券账户参与创业板市场新股申购和交易。 2、股票代码 创业板股票代码使用(300000,309999)区间,一般按发行顺序依次编码。 3、证券账户 只允许A股证券账户中的适当投资者参与创业板的各项业务。A股证券账户中的适当投资者指:A股机构投资者,可实时开通并在开通当天参与创业板的各项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两个交易日后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创业板的交易权限;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应当抄录“特别声明”,并在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五个交易日后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创业板的交易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