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2)销售产品、商品;(3)提供或者接受劳务;(4)委托或者受托销售;(5)关联双方共同投资;(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7)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8)本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你好,贵公司的情况是关联交易,在准备上市的过程中需要加以规范。创业企业关联交易的原则在法律上并不禁止关联交易,但关联交易应该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能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比较复杂、频繁,披露比较困难的关联交易
你好,一、创业板市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高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股本规模较小,公司统计和财务核算比较容易,其财务报表的披露要比主板市场上市公司更为及时;创业板市场公司上市条件比主板市场宽松,公司经营年限可以相对较短,不设最低赢利要求,但证券投资的风险会因此而加大,投资者对其信息披露的质量要求也会更高。这就要求建立比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最大限度地维护信息公平,提高信息效率,来实现资本的优化配置。二、关联交易在创业板市场上具有放大效应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当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时,由于关联方能对上市公司或其董事会加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就有可能接受一些对公司不合理乃至于偏袒关联方的条件,使得公司的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侵害。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主要有三种方法:(1)利用转移价格实现利润向关联人转移;(2)资产转移或其他经济业务采取不利于上市公司的条件,使上市公司多发生现金支出;(3)由于上述情况而导致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下降,财务风险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