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规定,综合类证券公司必须将其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分开办理。这是因为,如果综合类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不分开办理,证券公司在自营业务中就可能为盈利而损害所代理的客户的利益。业务风险隔离制度《证券法》第13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业务分开办理
业务风险隔离制度《证券法》第13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业务分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