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说明书是供社会公众了解发起人和将要设立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有关事宜,指导公众购买公司股份的规范性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制作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发行股份和发起人、社会公众认购股份的一切行为,除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都要遵守招股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违反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招股说明书的法定内容公司通过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①发起人认购股份数; ②每股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③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④认购人的权利、义务; ⑤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是指上市公司在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时,由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关于总体状况、股本总额、股权结构、发行股票的种类、总额、每股面值、发行对象、股票认购和股款缴纳方式、筹资目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获利能力等内容的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