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诉讼,又称投资者个人诉讼,是指某一投资者基于公司所有者的身份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直接以本人的名义提起的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的解释,规定以单独诉讼的形式来解决目前的证券欺诈民事赔偿案件,是一种策略性的选择,是基于若干政策因素和利益衡量的考虑。2、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经人民法院认可和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针对共同诉讼人数众多的特点,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代表人诉讼制度。《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诉讼方式分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方式和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方式。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其诉讼代表人的产生由全体当事人推选产生;而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先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在当事人推选不出时,可以有由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协商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