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投资者1)收入证明文件:投资者提供的本人年收入证明应当为税务机关出具的收入纳税证明、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单或者其他收入证明,投资者所提供上述证明的开具日期距申请开户日期间隔不得超过两个月。2)资产证明文件:包括开具日期距申请开户日期间隔不得超过两个月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期货权益、债券、黄金、理财产品(计划)以及公司认可的其他资产证明。(2)机构投资者1)经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报告。2)外部信用评级报告。
(1)个人投资者1)投资者填写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普通证券账户卡原件;3)投资者在申请日临柜打印的普通证券账户对账单;4)申请日前30日内出具的投资者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记录》证明文件;5)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6)投资者填写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知识测试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