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执行后,原有相关规定是否作废?

发布于 2021-09-12 15:23:06

《通知》执行后,原有相关规定是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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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顾问
许顾问 2021-09-12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您好,只要被废了的,都会作废的,希望能够帮到您

资深顾问--杨经理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你好,看通知呗,祝投资顺利,账户长红

金牌顾问王
金牌顾问王 2021-09-12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你好,这个要看具体的法规文件备注要求。

白经理
白经理 2021-09-12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通知》发布实施后,原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第4.3.5条第一款不再执行,即该款的“(一)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二)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三)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的,临时停牌至14:57。”内容不再执行,而该款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没有变化,仍然执行。

A戴经理
A戴经理 2021-09-12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你好,可以到相关的网站上查询此类信息,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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