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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中小企业私募债属于私募债的发行,不设行政许可。考虑的是发行前由承销商将发行材料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备案是让作为市场组织者的交易所知晓情况,便于统计检测,同时备案材料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这不意味着交易所对债券投资价值、信用风险
深交所对承销商提交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材料的完备性进行核对,备案材料齐全的,深交所将确认接受材料,承销商应当于本所确认接受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备案材料原件。深交所自接受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接受备案或者要求重新补充材料,并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或者《补充材料通知书》。。发行人取得《接受备案通知书》后,应在6个月内完成发行。逾期未发行的,应当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