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办理担保品交存、提取和替换业务的,须在中国结算公司总部规定的截止时间(证券划转指令截止时间为T日15:00,资金划转指令截止时间为T日15:30)之前向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保证金划转指令。其中担保证券划转指令可在当日15:00之前撤销,担保资金划转指令不可撤销。
证券公司办理担保品交存、提取和替换业务的,须在中国结算公司总部规定的截止时间(证券划转指令截止时间为T日15:00,资金划转指令截止时间为T日15:30)之前向担保品管理系统发送保证金划转指令。其中担保证券划转指令可在当日15:00之前撤销,担保资金划转指令不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