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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逆回购新规解读2017年5月22日国债逆回购新规就实施了,很多朋友不甚了解,这里做个详细的解答。一、国债逆回购新规修改了哪些?1、修改了回购的计息方式。将回购计息天数从原先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同时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2、修改了回购收盘价的计算方式。上交所回购收盘价将由现在的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二、交易所新规调整的目的1、平滑波动:平滑回购利率因节假日因素带来的市场波动,使得我们看到的回购利率更加的直观和具有可比性。2、统一规则:目前深交所逆回购全年计息天数均为365天,为与其他市场一致,既便于统一市场规则,也方便投资者交易。3、降低随机性:目前逆回购闭市前利率一般偏低,随机性较强,此次收盘价调整,一定程度上降低收盘价的波动性、随机性。三、解读一下实际占款天数(这个影响收益,有些晦涩难懂)普及一下实际占款天数是怎么计算的吧。首先,要知道名义天数,名义天数是回购产品的期限,比如7天期回购品种GC007的名义天数为7天;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是指当次回购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实际日历天数。一般情况下,回购名义天数和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一致,但在节假日前,因交易所市场节假日休市,会出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此前,采用以名义天数计息,在节假日前,市场往往自发通过调整回购利率报价的方式来实现市场化的回购收益,回购利率可能相对较高,波动相对较大。此次修改后,将以资金实际占款天数计息,那么,回购利率即为回购资金占款期间的年化利率,回购利率也相对平稳。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实行“T+0”清算、“T+1”交收制度。在这儿先区分几组概念:一是首次清算日与资金首次交收日。首次清算日为交易日,资金首次交收日为首次清算日的下一交易日。二是到期清算日与首次清算日。到期清算日为首次清算日加上回购期限天数(按照自然日)。若到期清算日为非交易日,则延至下一交易日清算。三是资金到期交收日与到期清算日,资金到期交收日为到期清算日的下一交易日。以投资者参与的周四1天期回购为例,因为实行“T+0”清算,因此,首次清算日为周四;由于实行“T+1”交收,因此,首次交收日为周五,到期清算日也为周五(即周四加上1天),到期交收日则是下周一(到期清算日的下一个交易日)。投资者的回购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为3天(即周五、周六、周日),而回购名义天数为1天。再以周五3天期回购为例,回购首次清算日为周五,首次交收日为下周一(首次清算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到期清算日为下周一,到期交收日为下周二。在这个例子中,回购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为1天(下周一),而回购名义天数为3天。从以上的例子看,回购交易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既可能多于回购名义天数,也可能少于回购名义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