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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新股在发行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安排上市(如遇重大事件须视情况顺延)。具体发行时间以相应公告为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工作具体流程如下:1.T+2日(T日为新股申购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中心报送发行申请文件及上市申请文件。2.L-2日或之前(L日为新股上市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中心报送上市申请文件正式稿。发行人应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中心领取“上市费用缴款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财务部收到发行人缴纳的上市有关费用后开具发票,发行人将缴款发票复印件交发行上市中心,发行上市中心予以办理上市业务。发行人需在新股上市日前完成上市年费、初费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