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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有些时候是一个零和游戏(不算佣金、印花税),你赔的就是别人赚的,如果赔的钱算是学费的话,那么学费交给了谁呢?前几天有一个新闻,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廖英强在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期间,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操纵佳士科技、大连国际、兴发集团、天富能源等39只股票,违法所得达4300余万元。 “名嘴”变“黑嘴”,被证监会处罚1.29亿。
可是即使要退,怎么退?也是一个难题。《证券法》第77条明确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廖英强因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但现实操作中,哪些原告符合赔偿条件、如何界定因果关系以及如何计算损失等,缺乏先例,股民维权也是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