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精确到日,一般上市公司的相关第一季报公告时间是在当年的4月公告的,半年报(第二季报一般俗称是这样的)是在当年的7月到8月公告的,第三季报是在当年的10月公告的,年报(第四季报或全年年报)一般是在次年的1月到4月期间公告的,相关的公告时间由上市公司自行按照自己的需要进行安排,但一般都要按照上述的时间内公告的,否则会遭到沪深交易所遣责。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即第一季报在四月份,第三季报在十月份)。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为在指定报刊披露其摘要,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正文。
1、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每年1月1日——4月30日。2、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时间:每年7月1日——8月30日。3、上市公司季报披露时间:1季报:每年4月1日——4月30日。2季报(中报):每年7月1日——8月30日。3季报: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4季报(年报):每年1月1日——4月30日。注:1、迟发季报处罚:股票将遭停牌.1季报在4月30日前,3季报10月31日前未披露季报的上市公司,前者自5月1日起,后者自11月1日起,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同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2、迟发年报、中报处罚:与迟发季报处罚类似,即从规定披露时间结束日止,凡是未作披露的上市公司,下个月第一天起实施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