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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的时候,国内两家期货交易所已下发减免手续费通知,返还的30%交易所手续费全额划入期货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计入公司财务收入,以帮助期货公司应对目前出现的经营困境。据了解,上期所、大商所分别下发了减免手续费的相关文件,虽然郑商所目前还没正式说法,业内人士估计其也会推出具体的减免措施。上期所在文件下发之前,已于2011国庆节后交易首日就开始了,现在每天能看到资金入账。大商所相关文件虽然已下来,但资金尚未转到期货公司账上,预计后面会补上。两个交易所的幅度为30%,但名义上不叫做“返佣”,而称为“代理结算费”。此次,交易所规定手续费不能返还给客户,尤其是“炒手”,必须全额划入期货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计入期货公司财务收入。一些地区的期货行业协会,随即也做出相关自律约定。不对客户“返佣”,可对抑制过度投机起到一定作用。期货公司如果将交易所返回的手续费直接返给客户,那么相当于变相降低客户的手续费,从而出现“价格战”等恶性竞争,不利于保护期货公司利益及规范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