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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1.成交量最大。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你好,一、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休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二、竞价成交(1)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2)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三、交易单位(1)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2)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3)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手或其整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