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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叫融券.该消息初期对入市资有限,在很长一段时间后走上正轨后(可能在3年以上),规模才可能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而且通过国外市场显示,融资融券发展到相对平衡后有助涨助跌的左右,但不会改变大趋势,如果在牛市中该消息是利好,因为会放大上涨的势头,而在熊市中该消息一定程度上是很大的利空,因为下跌趋势也可能被放大,该政策是把双仞剑,在不同的趋势中作用正好相反,由于该制度涉及业务担保品、保证金强制规定、强行平仓制度、结算风险基金、信用等级制度等,必须要注意因杠杆投资带来的远超过以前的投资风险。当然作为想出货的机构,就算是利空,机构、股票和媒体也会忽悠个人投资者一直看多该利好政策,并认为该政策是实质性的利好,当然他们只想让个人投资者这么认为,他们心理很清楚,该政策可能几年内对股市都不会产生什么利好,甚至可能因为熊市中的助跌作用是股市跌得更厉害,而借所谓的利好出货,个人投资资金接盘的意愿更大,说到底和印花税政策一样的是掩护机构出货的遮羞布。
融券的股票来源:1.证券公司自营买入。2.暂借其它机构所持股票(我国试点阶段不允许)。至于会不会把券商所持标的证券借完,理论上是可能的,但实际上不太可能,因为不可能在同一时段发生所有客户都对同一支标的股票看空的情况,就像所有股票在同一时间都有买有卖的情况一样,在同一价位上,有融券卖出的,也有买进还券的。另外,在融资融券制度上,还有如下规定:1.能够融券的股票,在股本规模,财务状况,近几个月换手率,近几个月每日涨跌幅度,股东人数都有要求。这样就能保证所选股票不存在被单一个人和机构操纵的情况发生。2.证券公司为单一客户融资融券不得超过净资本的百分之五。3.融券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