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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积极“入市”外,我国还将通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进行进一步的充实保障。去年11月,国务院印发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中明确,从2017年开始,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级试点,统一划转企业国有股权的10%充实社保基金。
您好,随着国资划转和基金结余入市的逐步推开,有助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保持良性运转。下一步,需要扩大国资划转试点范围,对基金结余开展更加多元化的投资,同时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识别、衡量、评估、监测和应对,以提高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我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坚持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筹集。但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覆盖范围狭窄,大多由拥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缴纳,一些民营单位、私人企业受利益的驱使,拖欠甚至脱逃缴纳的范围,许多亏损企业也无力按时缴纳,农村养老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问题重重。通过筹集原则可以看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三方共同负担,但是从中受益的却是个人,这样就降低了企业缴纳基金的积极性,目前尚没有一部明确的法律规定企业必须缴纳基金,再加上一些新建立的企业游离在社会保障之外,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难上加难。而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面,表现出的“工作的一代”供养“退休的一代”的代际赡养原则,又加重了个人与企业的缴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