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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除了将个税起征点调整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外,还完善了有关纳税人的规定,把法定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类纳税人,判定标准由现行的是否满1年调整为是否满183天。</p><p>此外,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其中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