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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期能源)、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针对收取交易申报费一事向会员单位发布通知,并征求市场意见,最晚8月6日前反馈,预示着国内期市交易申报费涵盖范围将从目前单一的棕榈油期货扩大至更多品种。2020年11月13日,大商所曾向各会员单位发布通知,就收取棕榈油期货合约的交易申报费向各会员单位征求意见。当时规定申报费收取的适用对象为当日在棕榈油期货合约上成交手数超过600手的达到相应标准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做市商做市交易免收申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