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投资者按基金管理人的规定在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不同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投资所需支付的费用。基金转换费的计算可采用费率方式或固定金额方式;采用费率方式收取时,应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费率不得高于申购费率。通常情况下,此项费用率很低,一般只有百分之零点几。转换费用的有无或多少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同时与基金产品性质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策略有密切关系。例如,伞式基金内的子基金间的转换不收取转换费用,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规定一定转换次数以内的转换不收取费用或由债券基金转换为股票基金时不收取转换费用等等。
基金转换时,投资者只需支付较低的转换费率,不必要支付较高的赎回和申购费率。一般来说,基金管理公司为了挽留投资者,一般设定的转换费率是千分之一(非货币基金的相互转换),即1000元的资产支付1元的转换费率,而与此相对的赎回和申购费率分别是千分之五和百分之一点五,也就是1000元的资产需要支付20元的赎回和申购的费率,这个费用是转换费的20倍。 转换申请中的两只基金要符合如下条件: (1)在同一家销售机构销售的,且为同一注册登记人的两只同时开放式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默认为前端收费模式; (3)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