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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复牌制度得到完善昨日晚间,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信息称,证监会已于近日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一是确立了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指导意见》明确以不停牌为原则、停牌为例外;短期停牌为原则、长期停牌为例外;间断性停牌为原则、连续性停牌为例外。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及时披露的原则,分阶段披露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请股票停牌代替相关各方的保密义务。二是压缩了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指导意见》进一步缩短了重大资产重组最长停牌期限;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不停牌;并购重组委审核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应当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