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准入制度的设计、要求,是根据创业板的特点来决定的。因为创业板的风险和收益的特征与主板是截然不同的。创业板的发行上市条件相对低于主板的条件,相应它的风险就大。而我们的市场特征是以中小散户为主体的投资者结构和投资者主体,所以一定要设定一定的门槛,就是要求投资者对创业板的风险有一定的识别能力,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这样的投资者投资创业板比较合适,否则投资者可能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也加剧了创业板的风险。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建立以适当性为内容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使制度发展与投资者的风险认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成为市场发展的迫切要求。因此,创业板IPO管理办法中规定,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投资者准入制度的设计、要求,是根据创业板的特点来决定的。因为创业板的风险和收益的特征与主板是截然不同的。与主板相比,创业板企业普遍规模小、业绩波动大,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如果大量不了解创业板风险,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盲目参与,可能会使投资者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甚至引发种种社会问题。所以,创业板市场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就是要求投资者对创业板的风险有一定的识别能力,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确保投资者在充分了解风险的情况下参与创业板市场,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促进创业板市场规范发展。
你好,日前,证监会就《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制度,制定统一的适当性管理规定,是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部署和"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