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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户办理销户原则上需本人持相关证件通过所在经营单位现场办理销户手续; 二、客户提出销户意愿,客服人员应首先核对客户的身份信息及其他资料等,确认是否为客户本人; 三、客户无持仓但尚有资金的,需填写《销户出金单》并确认签字后到财务部进行出金,然后填写《销户确认书》,办理销户手续。如是法人企业的,《销户出金单》除法定代表人或资金调拨人签字外,还需加盖企业公章;《销户确认书》除法定代表人或开户代理人签字外,还需加盖企业公章。客户出金必须划入客户本人或经客户书面授权的银行账户。特别说明:客户账户当日平仓无持仓的不能办理销户手续。 四、账户上资金为零的客户,可直接填写《销户确认书》,办理销户手续。 五、无法确认《销户确认书》、《销户出金单》的签字真伪的,各经营单位必须通过其他方式如身份证件、影像资料等确认是否为客户本人。 六、客户在《销户确认书》上签字后,经营单位的相关人员(如风控员、经办人等)签字、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将《销户确认书》传真至总部客服中心,由客服中心相关人员在客户管理系统做销户处理。 七、在客户管理系统中进行销户后,总部客服中心将向保证金监控中心提交客户相关销户资料,销除客户的交易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