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由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2)销售产品、商品; (3)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4)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5)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你好,创业板与主板(中小板)不同的是:创业板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定位服务成长性创业企业;支持有自主创新的企业,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