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出现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时需要披露业绩预告,未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主板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前发布业绩快报。创业板上市公司均须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业绩预告:如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经营业绩将出现应预告情形的(包括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与上年同期或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相比业绩出现盈亏性质变化、期末净资产为负),应当在本期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如未在定期报告进行预告的,应及时以临时报告披露业绩预告。另外,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创业板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明确规定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前三季度报告的业绩预告及其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分别是不得晚于1月31日、7月15日和10月15日。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而对于201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要求,则主要是依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你好,首先,采取业绩快报制,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规定,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相关会计期间的业绩快报,业绩快报应披露上市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其次,强调要披露内控制度检查意见及募集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公司报送定期报告时应提交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后发表的专项意见;上市公司仍有募集资金在使用的,公司应当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专项审核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