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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是指某只股票出现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由股票发行方对该情况作出相应的说明、阐述或解释,并以公告的形式正式发布,以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否则,做暂时停牌处理。股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形,认定其是否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1、某只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2011年前特别处理的ST、*ST是±15%,现更正为12%)属于异常波动; 2、某只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 3、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15%; 4、某只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 5、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出现前款1至4项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股票,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公告之日起重新开始。上市公司因召开股东大会、公布定期报告等例行停牌时,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股票复牌之日起重新开始。
你好,创业板交易也有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当创业板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时,深交所对相关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实施停牌,直至有披露义务的当事人作出公告的当日10:30复牌;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在公告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