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套利方式主要有三种形式,即跨交割月份套利、跨市场套利及跨商品套利。将在此为您简单介绍期货套利方式。 ①、跨交割月份套利(跨月套利) 投机者在同一市场利用同一种商品不同交割期之间的价格差距的变化,买进某一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同时,卖出另一交割月份的同类期货合约以谋取利润的活动。其实质,是利用同一商品期货合约的不同交割月份之间的差价的相对变动来获利。这是最为常用的一种套利形式。 ②、跨市场套利(跨市套利) 投机者利用同一商品在不同交易所的期货价格的不同,在两个交易所同时买进和卖出期货合约以谋取利润的活动。 ③、跨商品套利 所谓跨商品套利,是指利用两种不同的、但是相互关联的商品之间的期货价格的差异进行套利,即买进(卖出)某一交割月份某一商品的期货合约,而同时卖出(买入)另一种相同交割月份、另一关联商品的期货合约。
某套利者以461美元/盎司卖出8月份黄金期货,同时以450美元/盎司买入12月份黄金期货,当8月份合约价变为464美元/盎司,同时12月份价格变为457美元/盎司时,该套利者同时将两合约对冲平仓,套利结果可用两种方法来分析。第一种,可以分别对两合约的盈亏进行计算,然后加总来计算净盈亏,计算结果如下:8月份的黄金期货合约:亏损=464-461=3美元/盎司8月份的亏损+12月份的盈利=-3+7=4美元/盎司,即该套利可以获取净盈利4美元/盎司。第二种,可以使用价差的概念来计算盈亏。从磁利操作上,我们可以看到该套利者卖出的8月份黄金的期货价格要高于买入的12月份价格,因而是卖出套利。价差从建仓的11美元/盎司变为平仓的7美元/盎司,价差缩小了4美元/盎司。在这里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如果套利者买卖的是同种商品不同交割月份的合约(称为跨期套利),可能出现正向市场或反向市场的情况,这对买进套利盈亏的判断规律。例如,如果某套利者是以461美元/盎司买入8月份黄金期货,同时以450美元/盎司卖出12月份黄金,很显然这是反向市场,价格较高的一“边”进行的是买入的交易,因此这种套利为买进套利。同样,只有价差扩大,套利才能够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