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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规定上市公司应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一个月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向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介绍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投资项目等各方面情况。
为了鼓励上市公司向投资者分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要求有盈利但没有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同时,第10号备忘录还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利润分配的形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等具体政策,公司章程未明确的还要对其进行修改。投资者可关注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看看公司的分红政策是否优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