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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提案临时发生变化时,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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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中列明的会议提案不得取消,如果股东大会召开前股东提出临时提案,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百〇一条及第一百〇二条的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您好,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中列明的会议提案不得取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补充通知,祝您生活愉快
您好,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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