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对冲基金并不具有较其他机构投资者更不安全的特性,理由是:(1)一般对冲基金规模相对较小到1997年底,对冲基金全球资产仅3000亿美元,而成熟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所管理的资产超过200000亿美元,其中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德国的共同基金、退休基金、保险公司及非金融性公司所管理的资金高达110000亿美元,全球共同基金在1996年就已有70000亿美元之多。(2)大部分对冲基金不用杠杆或所用的杠杆比例小有人或许会说,对冲基金虽然规模小,但使用杠杆作用大。事实并非如此。VHFA的研究表明,对冲基金整体上运用的杠杆比较适度,约30%的对冲基金不运用杠杆,约54%的对冲基金运用小于2:1的杠杆(1美元当作2美元投资),只有16%的对冲基金运用大于2:1的杠杆(即借贷额超过了其资本额),极少数的对冲基金的杠杆大于10:1,并且大多数运用高杠杆的对冲基金进行各种各样的套利战略,因此其杠杆的量不一定是其实际市场风险的一个准确尺度。与此同时,银行、公司及机构投资者也运用杠杆,考虑到它们管理的资产加起来数倍于对冲基金,谁的作用更大不难想象。
对冲基金常被人贯以“多头/空头股票对冲”,点出了对冲基金强调买空与卖空股票的投资策略,而每只对冲基金又会采用适合其自身情况的独特策略。其投资标的包括股票、债券与大宗商品类,尤其偏好投资高收益率的衍生性金融产品与问题债券(DistressedDebt)。由于一般共同基金规定不能卖空,对冲基金的创始目的为藉由作空对冲市场下跌风险。但演变至今,对冲基金的操作模式已与其立意大相雷霆,反而是以追求最大报酬为目的,多采用卖空的手段与衍生性金融产品进行交易以增加而非减少风险。对冲基金多为开放式基金,并常会以私募的方式进行募集。相对于其他类型基金,对冲基金的流动性较低,且常会要求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内不得任意赎回。对冲基金的基金规模可达数十亿美元,在杠杆作用下的基金总资产则更高。对一般投资人来说,对冲基金的投资门槛较高,虽然近年来有下降的趋势,但相较于其他类型基金仍然偏高。此外,法令对冲基金的规范一般较为松散,也允许基金经理人采用其它共同基金不能使用的交易手法,因此对冲基金一向被视为是一种只向专业投资人或富裕阶层等开放的投资工具,而对冲基金投资人也多具有较大的风险承受度与作空的偏好。在美国,法令规定必须要达到一定投资金额与累积一定投资经历才能申购对冲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