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是目前国外比较成熟的一种财产管理方式。但凡国外知名的有钱人分手,或多或少都有他们的身影。简单的说,就是所有权和支配权分开。通过一个大家约定好的条件,由家族信托基金来行使财产的支配权。也就是说,所有权是有条件的。长辈担心小孩子乱花钱,交给信托来经营,每个月给一定的零花钱,这是常见的发起家族信托的原因。因为信托持有公司股权,所有权不属于某个人,不会因为离婚、尤其是意外死亡而受到影响。尤其是在遗产税比较重的国家。瑞士有太多这样的机构。但凡知名的私人银行都应该是提供这种服务的。香港就有不少。国内私人银行因为受到各方面的限制,无法开展相关业务的中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