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下列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以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 (2)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代理)股份及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 (3)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 (4)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对股东提案作出决议的,应当列明提案股东的名称或者姓名、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应当说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5)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若股东大会出现否决提案的,应当披露法律意见书全文。 深交所提醒您:关注相关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阅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創業板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應包含下列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以及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説明; (2)出席會議的股東(代理人)人數、所持(代理)股份及佔上市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比例; (3)每項提案的表決方式; (4)每項提案的表決結果;對股東提案作出決議的,應當列明提案股東的名稱或者姓名、持股比例和提案內容;涉及關聯交易事項的,應當説明關聯股東回避表決情況;
创业板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需提前多少时间发通知 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会议召集人和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并充分、完整地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同时,公司还应当同时在本所指定网站披露有助于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南方财富网提醒您:熟悉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关注相关公司的会议通知和相关公告,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充分行使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