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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的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员工中与基金投资研究交易相关的人员,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申报,说明员工股票持有情况和直系亲属的股票交易具体情况。其他公司员工应于每半年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申报,说明员工股票持有情况和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股票交易具体情况。所以原则上来说,基金从业人员是可以炒股的,但是需要报备。但是具体能否做建议先咨询公司,但是也没必要哦。欢迎详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