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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下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终止:1、保险期限届满。2、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给付完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3、被保险人非因保险事故导致死亡。因保险标的已不存在,故保险合同终止。4、投保人提出终止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原则上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其他问题您也可以访问产品官网或者致电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如果您有投保方面的疑问欢迎您找我一对一咨询咨询
您好 ,什么情况下保险合同会终止如下1.自燃终止 2因保险人完成履行赔付或给付义务终止3.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权利而终止 4.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终止5.因解除而终止保险种类比较多,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每个人的情况也不同,建议多咨询专业老师在进行选择,可直接添加我微信,帮你解决问题,分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