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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包括一是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二是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三是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是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五是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其中,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三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四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五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在发行门槛方面,发行人需要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一是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二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三是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同时,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1、“市值+净利润”标准:市值不少于10亿,连续两年盈利,最近两年扣非后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0万;或者市值不少于10亿,最近一年盈利且营收不少于1亿。2、“市值+收入+研发投入”标准:市值不少于15亿,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2亿,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应收合计比例不低于10%。3、“市值+收入+现金流”标准:市值不少于20亿,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3亿,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累计不少于1亿。4、“市值+收入”标准:市值不少于30亿,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3亿。5、“自主招生”标准:市值不少于40亿,主要产品或市场空间大;或者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取得阶段性成果;或者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投资;或者医药企业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实验批件;或者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技术优势,符合一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