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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我国的企业年金经办管理主要采取专业机构管理和企业自建自管两种方式。1.专业机构管理对于大多数不具备自行设立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条件的单位,尤其是已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中小企业,可以以委托方式将本单位企业年金的全部事务委托给企业年金专业工作机构经办管理。双方以委托协议形式确立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法律关系,约定相关权利与义务和具体事项。企业年金工作机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委托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人的义务,承担受托人的法律责任,负责为委托人及其职工建立并管理年金个人账户,负责对受托企业年金资金进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负责年金待遇支付等全部事务。目前,我国现有的企业年金专业工作机构都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2.企业自建自管具备自行设立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企业年金理事会及其相应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企业年金计划的个人账户、年金资产、基金运营、待遇支付等全部事务的经办管理。但建立自管机构的单位,必须将企业年金资产与本企业资产相分离,以保障职工在企业年金方面的权益。由于自设管理机构必然会相应增加企业的事物负担和管理成本,因此,这种管理形式通常仅适合于大型或超大型企业,以及行业集团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