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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制度安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鼓励高管、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相关安排在香港、美国等成熟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中较普遍。相关机制有利于向市场传递正面信号,促使发行人在定价时兼顾高管、核心员工的投资利益,审慎定价。二是引入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机制”。增强对保荐机构的资本约束,强化其履职担责,在新股定价中平衡兼顾发行人与投资者利益,合理定价。三是承诺最低持有期限。在获配股票后,规定发行人的高管、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时间不少于12个月,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持有时间不少于24个月。同时,允许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可以按规定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出,以增加二级市场供给,平抑价格波动。四是允许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又称绿鞋机制)。科创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取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限制,促进科创板新股上市后股价稳定。
科创板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等坚持市场化导向,询价、定价、配售等环节主要由机构投资者参与。考虑到科创板对投资者的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要求更高,不同于沪市主板市场,科创板新股发行取消了直接定价方式,全面采用市场化的询价定价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询价对象限定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七类专业机构投资者,对个人投资者来说是无法直接参与发行定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