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对科创板新股发行定价不设限制,发行价格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即科创板新股发行定价将没有传统A股发行最高不超过23倍市盈率的限制,如果发行环节定价过高,留给二级市场炒作盈利的机会将大幅减少。
科创板设立后,符合条件的亏损企业也可以发行上市,此时市盈率估值法就失去了准星。例如我们熟悉的、长年亏损的特斯拉,就没法用PE估值,市场主流的相对估值模型有PS、PB、EV/EBITDA三种。目前的定价情况,既有低于二级市场平均水平的定价,也有高于二级市场平均水平的定价。不可否认,其中可能存在对科创板新股上市后表现良好的预期,因此机构投资者乐于通过高报价获得筹码,以获得博弈性收益。回头看,我们或许可以把握新股定价到底高不高,但是向前看,我们缺乏判断新股定价高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