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撮合成交是指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对交易双方的交易指令进行配对的过程。2、撮合成交的前提是买入价必须大于或者等于卖出价。当买入价等于卖出价时,成交价就是买入价或者卖出价。当买入价大于卖出价时,计算机在撮合时实际上是根据前一笔成交价而定出最新成交价的。选取买入价、卖出价和前一成交价三者居中的一个价格作为最新成交价(如果前一笔成交价低于或等于卖出价,那么最新成交价就是卖出价;如果前一笔成交价高于或等于买入价,那么最新成交价就是买入价;如果前一笔成交价在卖出价与买入价之间,那么最新成交价就是前一笔的成交价。)。3、这种撮合方法的好处在于:既显示了公平性,又使成交价格具有相对连续性,避免了不必要的无规律跳跃。
中金所计算机交易系统在撮合成交时,基本原则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有的情况下为了控制风险的需要,会采取在价格相同情况下,平仓单优先)。该原则的完整解释是:买家出价高的优先,卖家出价低的优先,如果出价相同则挂单时间最早的优先。例如,某交易者卖出3月沪深300指数期货10手,挂出价格为1400点,交易者甲挂出10手买单,报价为1398点;随后,交易者乙也想买10手,挂价为1399点,由于乙的价格比甲高,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乙的单子排在甲的前面;后来,丙也挂出10手买单,价格同样为1399点,由于挂价与乙相同,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只能排在乙的后面,但仍在甲之前。假如这时有一个交易者以1397点卖出10手,买方优先成交者就是乙。读者可能会想到,优先的买方出价是1399点,而卖方出价是1397点,那么,实际成交价究竟是多少呢?1397、1398、1399点似乎都可以,对此,中金所系统是如何确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