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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与以往业绩报酬模式不同,在新模式下,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与产品收益挂钩。针对逐笔基金份额提取业绩报酬,也实现了公平地对待所有投资者的理念。 第二,针对国内股市波动较大的特点,新模式设置了长期锁定基金份额机制,一定程度上扭转投资者短期非理性申赎行为,有望改善投资者盈利体验。 第三,产品设置了提取业绩报酬门槛,对每笔基金份额年化收益率超过8%的部分,计提20%业绩报酬。 第四,新规则更注重基金经理业绩稳定性和考核长期性,并通过对基金经理的奖金递延发放,使基金经理能够对持有人的长期利益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