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STYLE__}
您好,保险合同中的宽限期条款中规定,在分期缴费的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将给予一定时间的宽限,我国《保险法》规定宽限期为60天。 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在此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按规定承担保险责任,但要扣除所欠交的保险费。宽限期结束后,如果投保人仍然没有缴纳保险费,也无其他约定,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失效。 规定宽限期条款的目的在于避免保险合同非故意失效。投保人在分期交费的方式下,缴纳首期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按时缴纳续期保险费是维持合同效率的条件。由于人寿保险大部分为长期合同,交费期间有的长达几十年,交费期常出现一些无法按时缴费的可能,比如出差、遗忘、暂时性经济拮据等,大多数投保人并非故意不按时缴费。 如果保险公司不给予一定的时间宽限,必然导致许多合同中途暂时失效或终止。因为如果投保人在应交保费的日期没有缴纳保费,而使合同终止,就会出现大量的恢复合同效力的事务要办,这大大增加了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精力和时间,所以,宽限期条款很好的解决了这种非故意忘记缴纳保费的情况。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你好,谢邀回答:其实,保险公司早就想到有这个原因,所以在保险合同中专门设置了一个宽限期。宽限期一般为60天(具体时间以产品条款为准),在这期间保单依然有效,万一出险,也可以正常理赔。但如果过了宽限期,还没有补缴上保费,就会进入到:中止期。一般情况下,从停止缴纳保费的第60天到2年内,为中止期。在这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出险也不会赔。但是,如果我们还想继续拥有这份保障,可以申请保单复效,不过需要补缴复效时应缴纳的全部保费及利息。另外,申请保单复效,大多数保险产品都需要再次进行健康告知,如果核保通过,还会重新进入等待期,几乎相当于重新投保。如果核保通不过,保险公司不接受复效申请,那我们就只能选择退保,拿回保单的现金价值。所以,保哥不建议大家拖到这个时候才补缴费用,毕竟这样被动的局面并不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承受的。要是过了中止期,还没想起来补交保费,那就进入到了最后一个阶段:终止期。而终止期就意味着你的保单彻底失效了,除了返还给你保单的现金价值,保险公司再也不会接受你任何形式的挽回了。以上就是对这个问题给出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保险相关的问题可以加我微信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