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对保证金存管银行的权利和义务作了相关说明。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的权利有:1.开设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和会员期货保证金账户;2.存放用于期货交易的保证金等相关款项;3.了解会员在交易所的资信情况;4.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的权利有:(一)开设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和会员期货保证金账户;(二)存放用于期货交易的保证金等相关款项;(三)了解会员在交易所的资信情况;(四)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权利。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的义务包括:(一)根据交易所提供的票据或指令优先划转结算会员的资金;(二)及时向交易所通报会员在资金结算方面的不良行为和风险;(三)保守交易所和会员的商业秘密;(四)在交易所出现重大风险时,应协助交易所化解风险;(五)向交易所提供会员期货保证金账户的资金情况;(六)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协助交易所核查会员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七)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的要求,对会员期货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