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托管人的作用:(1)安全保管托管专户内的委托资产、办理资金收付事项;非依法律规定、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动用或处分托管资产;(2)设立专门的资产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资产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委托资产托管事宜;(3)根据管理人及委托人委托按规定开设委托资产的托管专户;对所托管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委托资产的完整与独立;(4)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划款指令、清算指令,办理资金往来;(5)妥善保管与委托资产有关的会计账册、凭证、合同等资料;(6)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合同约定,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监督管理人投资行为;如发现管理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的,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要求管理人改正。管理人不改正或造成委托人委托资产损失的,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报告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与中国证券业协会;(7)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为委托人提供委托资产运作情况的查询服务;(8)除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托管人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委托资产;(9)公平对待所托管的不同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委托资产及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10)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