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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遵从“买卖自负”的原则,穿仓损失是投资者交易的结果,亏损超过了其向期货公司交纳的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为此向期货交易所替投资者垫付了超出保证金的部分损失,属于期货公司给投资者融资,期货公司因此享有了向投资者追偿的权利,投资者应向期货公司履行赔偿责任。
苏州商品交易所于1995年6月1日正式推出红小豆期货合约的交易,由于红小豆现货市场低迷,苏州红1995系列合约一上市就面临巨大实盘压力,期价连创新低。 期价偏低和1995年红小豆减产等利多消息促使很多资金入市抄底,随着1996年诸合约的陆续上市,多头主力利用交易所交割条款的缺陷和持仓头寸的限制,利用利多消息的支持,蓄意在1996年系列合约上逼空。9602合约期价于10月中旬启动后便一路暴涨。12月19日,多头再次借利多消息疯狂炒作,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价格从3690元/吨涨至5325元/吨。空头主力损失惨重,同时拉爆了很多套期者。 1996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认为苏州红小豆合约和交易规则不完善,要求各持仓合约头寸减仓和不得开出9608以后的远期合约,1月9日、10日,苏州红开盘不入即告跌停,又使在高位建仓的多头头寸面临爆仓和巨大亏损的风险。之后,苏交所推出一系列强制平仓的措施,期价大幅回调。3月8日证监会发布通知停止苏交所红小豆期货合约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