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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ib业务是指机构或者个人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证券公司IB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为期货经纪商介绍客户的业务。IB制度起源于美国,目前在金融期货交易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美国、英国、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等)得到普遍推广,成功使用一个广意面。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您,如需期货开户或者更多操作问题,可点我头像添加好友,欢迎咨询,资深期货顾问竭诚为您服务!
IB是introducedbroker的简称,指的是介绍经纪商,也就说说IB是担任期货公司的介绍经纪人或者是期货交易辅助人,将投资者介绍给期货公司开户,从中收取一定费用的中介机构。其主要的业务范围包含吸收或者介绍投资者、接受投资者开户以及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执行等。而且许多IB的客户和交易量都远大于期货佣金商直接开发的。 目前沪深300指数期货也将要尝试引入IB制度,而且任何人或者机构从事IB业务,必须要先得到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的批准,因为按照规定,具有IB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将投资者介绍给期货公司,并为投资者提供期货知识的培训,向投资者出示风险说明书,协助期货公司与投资者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为投资者开展期货交易提供设施方面的便利,协助期货公司向投资者发送追加保证金通知书等,而期货公司要向IB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是IB不得接受投资者的交易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