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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必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融资融券推荐你选择正规的第三方居间撮合模式,通过平台寻找搭档一起合作,可以快速实现融资需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详细了解这种搭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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