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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保险也算是巨头,这就破产了,那其他保险公司是不是也不安全?

发布于 2021-09-10 13:44:46

安邦保险也算是巨头,这就破产了,那其他保险公司是不是也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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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保险顾问
资深保险顾问 2021-09-10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您好!安邦,曾经是我国保费收入排名第三的保险公司。自从2018年被银保监会接管以来,每次有新消息,都会牵动广大消费者的神经;安邦保险成立于2004年,巅峰时期的总资产达到惊人的1.97万亿。然而在高歌猛进的同时,危机早已逐步迫近:2018年2月23日,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鉴于安邦集团存在违反《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依照《保险法》第144条规定,决定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昔日叱咤风云的保险巨头,就此陨落…至2019年2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将安邦集团接管期限延长一年;直到2020年2月22日,也就是在2年后,接管才真正结束;2019年7月,为了切实化解安邦集团风险,银保监会批准大家保险集团成立,从此,“大家保险集团”正式开始行使原来“安邦保险集团”的职责。按照监管公告,大家保险集团依法受让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和安邦资管股权,并设立大家财险,依法受让安邦财险的部分保险业务、资产和负债。重组完成后,安邦保险集团将不开展新的保险业务。而大家保险集团的设立,也标志着安邦集团风险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当时就有消费者担心:安邦换名了,自己买过的保险是不是无效了?明确告诉你:并不会!截至今年年初,接管前安邦集团发行的1.5万亿元中短存续期理财保险已全部兑付,未发生一起逾期和违约事件所以根本不用担心保险公司破产即使破产了也会有指定得保险公司能承接,并且保险公司又是很难倒闭得

潇东老师
潇东老师 2021-09-10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您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从这一条我们可以看到,保险公司的大股东的净增资产要在两亿以上,还得有专业的人才,还得要信誉良好,才能有资格设立保险公司。新设立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两亿元,还必须是实缴货币资本。另外在全国开设分公司的保险公司,其注册实收货币资本金要在五亿元以上且偿付能力充足或在每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首次申请设立分公司,增加不少于人民币2千万元的注册资本。保险公司还是比较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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