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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户的种类又依管理形式可分成一般商品帐户、管理帐户、指导帐户及商品互助基金等四种。一般商品帐户是由客户自行负责管理,买卖交易完全由客户自行决定、自行进行、盈亏当然亦由客户自行负责,客户只有在买卖成交时才付仍金费用,不必再付其他费用。管理帐户即由客户签定一种合约书,在法律上赋予其经纪人一种权力,不须事先经客户的同意,得以全权处理其期货交易之事宜。客户除支付每次交易的佣金费外,尚须付予其经纪人一定数额或其投资额或利润的百分比,作为其管理该帐户的酬劳。指导帐户在基本上是由经纪商进行买卖及管理,但在每次买卖交易之前,事先得征求客户的同意,通常是在每次交易之前,以电话方式与客户联络、磋商,客户除了支付佣金亦须再付管理费,其形式或金额因经纪商而异。致于商品互助基金,通常是一些较大规模的经纪商所设立,即由投资者个别购买基金之权益,而依其持有基金的比例分摊基金运用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 管理帐户、指导帐户及商品互助基金都是为一些投资者自己本身没有时间、经验来管理,希望有人来替他们管理或至少协助他们管理而设立的期货帐户。但是对于管理帐户的设立,除非客户对这些经纪商及其经纪人有相当的了解,对其能力有相当大的信心,否则干万不可冒险开管理帐户。大多数的交易所并不鼓励设立这种帐户,而制订一些特殊的规则来管制这种账户,有些经纪商更严禁其经纪人接受管理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