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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险是怎么赔偿的,是不是伤害不大就不赔偿啊

发布于 2021-09-10 06:46:12

意外伤害险是怎么赔偿的,是不是伤害不大就不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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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东老师
小东老师 2021-09-10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都必须符合以下回要件: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如果是疾病所致伤害,虽非本人事先所能预料,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以上是意外险得赔付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保险问题,可以加微信免费咨询

潇东老师
潇东老师 2021-09-10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您好!首先是要符合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意外:什么是意外一般保险公司的条款上都有列明,另外也有一些责任免除的条款比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醉酒这种的;正常情况下你所花的费用只要是社会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也是要扣掉的然后再按条款约定的免赔跟赔付比例来算赔多少钱。主要还是看你投保的时候是怎么签的保单。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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