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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哪些情况下意外险拒赔?”问题:1、内在疾病引发的事故。这是意外险拒赔中最常见的情况,通常表现为突发且存在客观因素,也就是说内在疾病引发的事故可能看起来像意外,的确存在一定的迷惑性。 平地摔倒、猝死和中暑等都属于内在疾病引发的事故。平地摔倒,很多人认为摔倒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因素,实际上一个健康的人是不会在平地上摔倒就死亡,一般是身患疾病的人会出现。猝死和中暑类似,都是疾病引发的事故,只不过看起来像意外。2、人为造成的事故。意外险的赔付条件中规定意外必须符合“非本意”这一条件,也就是说事故中不能存在个体的故意意识,不管是被保险人本人还是其他人。现实中存在故意伤人进行骗保的行为,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此类行为。3、免责条款规定的事故。现实中还存在一些说不清楚的事故,比如妊娠意外、从事高风险运动等,这些情况在发生后容易存在争议,因此保险公司会在免责条款中说明,将此类情况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您提出的“哪些情况下意外险拒赔?”问题,已给出建议,有其他保险问题可以加我的微信免费一对一咨询。
您好!1、因病摔倒死亡患病的王大姐在浴室洗澡时,不慎滑倒。家人将其扶出时,已不能自主呼吸。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意外摔倒导致身亡,结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原因:一般健康的人摔倒,可能就是骨折或者小擦伤,摔倒死亡是因为王大姐自身有疾病,而摔倒只是诱因,并不构成决定性作用。这正是保险赔付的近因原则,即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的依据。当然,在身体健康无疾病隐患的情况下,如摔伤撞到头流血过多致死等情况还是可以理赔。2、猝死王先生在单位加班时突然昏厥,送至医院途中停止了呼吸,医生诊断为“猝死”。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其名下的意外险,理由是“猝死不是意外”。对此,家人很不理解,明明是突然发生的死亡,怎么就不是意外呢?原因:由于过劳猝死并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所以不属于意外,一般的意外险均不赔偿,有的涵盖了“猝死”责任的意外险才会赔偿。3、中暑身故去年夏天,张先生在工地干活突然中暑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张先生的儿子立马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可保险公司却说中暑不在意外理赔范围内。原因:中暑是一种疾病,与患者身体机能、身体素质有关,它不是外来的,突发的,而是内在因素引起。再者,中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因此,中暑不属于意外伤害。
个体食物中毒如果说食物中毒,它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这些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引起当事人患上肠胃疾病,也可能是与个人体质有关。一般情况下,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如果是个人食物中毒,往往就会被视为是个案,保险公司对这种“意外”不赔。因病摔倒死亡对于保险公司的这种拒赔,很多客户可能都不理解。可是如果换位思考,假如是身体健康的人,即使也出现了这种意外,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死亡的,最多也就是骨折。以也就是说,滑倒对被保险人的死亡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也就是保险赔付中所说的“近因原则”,即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依据。过劳猝死过劳猝死可以说是因长期的疲劳而造成的,对当事人来讲,让自己的身体超负荷运转,任由耗竭而导致死亡,对于过劳猝死并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所以意外险不会进行赔偿。为避免过劳猝死,每个人都不要给自己太大的负担,珍爱生命最重要。中暑身故对于中暑可以说是一种疾病,它对患者而言和他们的身体机能,以及身体素质等密不可分,因此说,就中暑来讲,它属于内在因素引起的,并不属于外来因素引起的。当然,在很大程度上中暑是可以预见的,被保险人可以避免。所以,中暑不属于意外伤害,故保险公司不赔也在情理之中。基于此,为避免“意外”,被保险人最重要的还是应做好防暑工作。